(1)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:
顺产的,计98天;
【资料图】
难产的,增加30天;
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15天。
(2)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:
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,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,计15天至30天;
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,计42天;
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,计75天。
(3)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:
取出宫内节育器的,计1天;
放置宫内节育器的,计2天;
施行输卵管结扎的,计21天;
施行输精管结扎的,计7天;
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,计14天。
备注: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,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,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。
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:
女方奖励假:80天;
男方陪产假:15天。
推荐阅读:
>>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(最新)
>>广州市生育津贴申领指南(条件+金额+发放)
上一篇:“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,推动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”研讨会举办
下一篇:最后一页
X 关闭
Copyright ? 2015-2022 每日科技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浙ICP备2022016517号-15 联系邮箱:5 146 761 13 @qq.com